一、车子几年一审,几年一检
如下: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年检过期上路的处罚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车辆未年检还继续上路的,处200元罚款;
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次扣3分;
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扣3分;
4、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赔;
5、未按时参加年审上路属于非法驾驶,可做扣车处理。
_上所述,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我的车是2014年1月份购买的,现在年检新规定应该怎么年检车辆?谢谢
根据新规,六年内(2016年1月及2018年1月) 无需上线年检,如果你的车是2014年1月购买上牌的7座以下的非营运私家客车,无需上线年检。但新车还是要两年一审的,只是免了第二年和第四年的两次上线检测。只要每两年提交车船税纳税证明和交强险凭证,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就能直接领取检验标志。
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车辆年审
三、请问汽车年检的步骤是什么,复杂吗?
一般审车日是对应行驶本上的注册日期(2012年9月后的小车6年一检),或者是上户的时候人家告诉你的日期,车辆年检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我们家用车都是遵循本条规定)
备年检时需要携带的东西:
1.交强险 首先年审前,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别让我解释,因为我是卖保险的,商业险暂时可以不用)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之内到期,建议提前办理按期续上,避免诸如排到了,不得不让蹲点的“办事员”替你“操心”一下;
2.车主或代办人的身份证;
3.车辆行驶本;
4.其他:验车之前到交管局的网上检查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有尽快处理,然后再网上查询,直到网上显示没有违章记录。
四、汽车验车是怎么验?多长时间验一次?
一、以东莞市为例,汽车验车流程及材料: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上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待检测完毕,经检测站将检测合格情况上传车管所业务监督岗审核后,由检测站在行驶证副页签注检验有效期,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不需要提供);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5、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东莞-机动车年检(包括受托年检)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