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车百科959汽车

汽车驾驶证扣分标准

255 2024-05-16 05:04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

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e68a84e8a2ade799bee5baa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

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

的;

(三)饮

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

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

滑行的;

(七)行经

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

、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

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

,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

、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

、工程救险车、

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

、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

的;

(二十二)低

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

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

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

、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六)行经

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

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

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

、尾灯、

的;

(十)行经

,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

,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

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

、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

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

间不按规定驾驶

、电车、起重车或带

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

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

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

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

载人或驾驶二轮、

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

和机动车道与

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

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